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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巡察推进高质量发展

来源:厦门日报发布于:2021-02-04
 通讯员 厦纪宣 本报记者 薄  洁

  去年12月28日,厦门市委启动十二届市委第十五轮第三批巡察工作,对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台港澳办、市民宗局党组、驻京办党组开展巡察,这是2020年启动的第七批巡察。

  2020年,市委巡察机构共对党委工作机关、“四大办”、政法系统、宣传系统等28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市级巡察全覆盖率达94.3%,共发现问题1131个,根据巡察移交的线索立案31人,其中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把牢政治方向

  助力发展大局

  “巡察领导小组升格了,组长由纪委书记变成市委书记了!”2020年5月,发布在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的一条新闻引发关注:十二届厦门市委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市委书记担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此前,市辖六个区已全部由区委书记担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此举在全省开了先河。

  体制一变天地宽。专项巡察、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巡察方式的综合运用,多维度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职能责任落地落实;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表格抗疫”、联防联控机制不完善等4方面问题;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项巡察,围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干部工作作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等8方面,对4个区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相关单位、10家市直牵头单位和6家有关协作配合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破解工作实施中的困难问题。

  保障民生是2020年全市巡察的着力点。思明区通过巡察推动解决老旧小区电梯补贴等群众身边“关键小事”,湖里区聚焦辖区内11个“村改居”社区开展集体“三资”监管专项巡察,集美区发现农村集体资产“合同性”流失现象,海沧区关注裸房整治专款滞留村居问题,同安区剑指村干部侵占集体“三资”现象,翔安区推动查处长久积压征地补偿款问题。

  石厝村的群众不再为地下水体发黑发臭苦恼了、锄山村公益林补偿款发放了、湖里区“村改居”社区“三资”监管的死角被清除了……人民群众这些实打实的获得感,正是巡察实效的具体体现。

  拓展协作链条

  促进贯通融合

  “这个问题,表面上是资金挂账,实际上体现的是相关业务工作未实际开展,制度机制方面可能也存在缺失。”不久前,抽调参与市委第四巡察组工作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干部聂昆,利用在派驻机构工作的优势,通过一件财务问题敏锐地发现了被巡察单位一项重要业务工作可能存在问题。果然,通过进一步深入巡察核实,发现被巡察单位对某项重要职责不够重视,管理不够到位,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等问题。

  根据被巡察单位的主要业务特点与风险点,市纪委监委委派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巡察组让其参与重要问题和线索的资料核查、谈话了解等,这是厦门市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的一项做法,有效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更加精准、处置线索更加高效。

  一年来,为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以巡察监督带动各类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厦门市进行了不少创新探索,陆续出台了有关办法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配合,厦门出台实施意见对两者的协调机制进行规范完善,将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线索处置、整改监督等工作机制固化为制度。围绕巡前信息沟通和巡后情况通报,厦门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规程,以制度建设的硬要求确保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相融合。

  集美区纪委监委建立区纪委监委全员参巡制度,历次重点领域专项巡察均由区纪委副书记带队,组建20人以上的巡察组,以纪检监察室业务骨干为主力,抽调财政、审计、检察等各单位精干力量,根据巡察领域特点再协调公安、税务、辖区高校专业人员参与,为整治工作提供力量保障。如“两违”整治专项巡察时,审查调查部门和巡察办全员入组,攻坚期纪检监察干部达26人,占巡察组总人数75%,以专业力量确保工作成效。

  创新巡察整改

  推动标本兼治

  反馈问题3995个,已完成整改3629个,整改完成率达90.84%,这是十二届市委前十二轮巡察交出的成绩单。

  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为做细做实巡察整改,一年来,市委巡察机构围绕构建责任明确、督导到位、问责有力的整改机制、提高整改质效,想了很多办法。

  自第十一轮起将巡察整改情况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压实整改责任;将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的问题,抄送市分管领导督促推动,纳入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日常重点监督范围;出台《厦门市委巡察整改效果评价办法》,对市农业农村局等7家单位开展整改效果评价,将巡察反馈半年以上的41家单位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建立“一平台两台账”,对巡察反馈问题“挂号”督办;开展前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专项督办,对25家未完成单位逐一“回访”,推动47条久拖未决的问题落实整改。

  巡视整改既要治标,集中解决具体问题,更要治本,深入解决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针对中央巡视指出的国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机构改革后有些部门职能划转承接不到位等问题,抄告市委编办等部门查找症结,提出整改方案;对有关区执行“平改坡”和裸房整治政策走样问题,推动在全市范围开展摸排梳理,防控廉政风险……一年来,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巡察办及时推动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共形成3份要情专报、12份专题报告,发出43份巡察重要事项办理抄告单,得到市领导批示52次,有效发挥了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与此同时,坚持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集成整改、一体整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转入长效常态,2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省委巡视反馈的22个问题也全部整改完毕。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宣传处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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