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洲被确定为市重大先进典型

来源:厦门日报发布于:2016-11-15
    本报讯 (记者 程午鹏)陈清洲被确定为厦门市重大先进典型,市委市政府日前向全市发出了《关于开展向陈清洲同志学习的决定》(全文详见A03版)。昨日下午,市委宣传部联合市公安局召开学习宣传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新闻发布会,透露了上述消息。
    厦门好民警陈清洲身患癌症的消息及其从警21年的感人事迹经由本报率先报道后,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市委市政府对陈清洲同志重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裴金佳作出批示:“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医院的专家全力做好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救治优秀的人民警察。陈清洲同志是我市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先进事迹感人,值得学习发扬!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陈清洲同志的典型事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陈清洲同志忠诚履职、一心为民、忘我工作的高尚精神和优良作风,努力在各条战线建功立业。”代市长庄稼汉批示:“一方面要全力救治,另一方面要深度挖掘典型事迹,掀起学习热潮。”
    近日,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发出关于开展向陈清洲同志学习的决定,广泛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向陈清洲同志学习。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学习陈清洲同志牢记宗旨、不忘初心的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本色;要学习他务实创新、善做善成的工作精神,争创一流业绩;要学习他一心为民、大爱无私的公仆情怀,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要学习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的高尚品德,出色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以陈清洲同志为榜样,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把本职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中,勇于拼搏,乐于奉献,为推动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宣传处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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