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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有价 “点金”绿色发展

来源:厦门日报发布于:2020-12-17

  厦门不断深化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切实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图为五缘湾商务营运中心。(本报记者 黄 嵘 航拍器摄)

  ▲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图为滨海旅游浪漫线美峰公园段。(本报记者 黄嵘 航拍器摄)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到企业核查核定减排项目可交易排污权。

  ▲我市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盘活企业“无形资产”,推动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升级,实现转型发展。

  ▲位于翔安的银鹭集中供热项目是从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中获益的环境基础类设施建设项目。(资料图)

  本版文/本报记者  许晓婷  王玉婷 通讯员  许烽燚

  本版图/市生态环境局  提供(除署名外)

  绿色,始终是厦门城市发展的亮丽底色。创新,始终是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词。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的践行者,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厦门始终坚持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突破,在生态环境保护、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征程上奋勇前行。

  在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蓝图上,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无疑是其中一道生动的注解。排污权交易,是指在区域内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总量的情况下,各排污单位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2014年5月,专项改革拉开序幕,厦门率先全省启动了工业全行业排污权交易工作。此后,创新未曾止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市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简政放权力度持续加大,保障和激励措施紧跟而上,排污权交易工作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向着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不断完善。

  一系列机制创新,在为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的落地以及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同时,也让“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得以更直观地展现在企业面前,引导他们着力通过节能减排创造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真正形成良性循环,切实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腾飞。

  今日,本报“十三五”系列报道生态环境专题,聚焦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这一亮点工作,回顾其创新历程及所取得的成效,“解码”厦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独特的智慧因子。

  创新1

  率先推行工业全行业排污权交易

  现有排污单位通过技术改造、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后,可以将不再使用的排污权指标腾出来,出让获得收益。企业新建项目时,采取新的工艺和技术进行生产,或者更好的污染处理设施,也可减少取得排污权的投入成本。如此一来,企业有了更多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和生产,可以更好地发展壮大;政府通过收储区域内关停和减排形成的排污权,可以优先保障“双千亿”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助力各项建设工作。

  落实生态环保、推动产业转型、护航高质量绿色发展——这,就是推行排污权交易的重要意义所在。

  自2014年5月起,在我省试点开展8个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先行先试,在充分考虑我市环境资源条件后,率先全省启动了工业全行业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这次创新,扩大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覆盖范围——明确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和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减排形成的可交易排污权,可在市场出让,而所有工业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需通过交易取得。

  工业全行业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创立,让排污企业真正意识到,只有主动减排,才是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要义,切实推动企业着力在清洁生产、源头控排上下功夫,由原来的“要我减排”向“我要减排”转变。这种转变,无疑成为厦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最强劲的内生驱动力。

  创新2

  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

  交易“市场”形成了,还需要配套强有力的运行规则和监管机制,才能保障其健康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发挥改革的作用——自开展排污权交易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展开高位协调,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总结经验,制定相关办法和细则,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政策体系得以顺利构建。

  2015年12月,在福建省排污权政策体系框架下,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厦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开展排污权核定工作;2016年9月,进一步发布实施《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7年2月印发实施细则;2018年10月,在充分总结排污权交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对《厦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配套制定实施细则和排污权交易手册,进一步明确了排污权的核定、分配、交易、收储及出让等具体要求,科学指导排污权工作的开展。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规范了排污权交易工作的开展,不仅促使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做好排放总量需求测算、减少总量资源的占用,将排污权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也促进了工业污染源监管从“浓度”控制向“浓度”“总量”双控的转变,对提升环保监管水平,改善环境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创新3

  率先试行储备排污权直接委托平台交易

  交易制度建立了,在这一总制度框架下,如何优化工作程序、简化环节流程,让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厦门再一次开启改革新篇,简政便民、靠前服务,就是一大秘诀。

  2018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试行储备排污权委托交易平台直接出让,缩减了企业指标申请、出让计划制订、主管部门审查等程序,企业取得储备指标的时间从10-15日缩减至1-3个工作日,大大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在此基础上,针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市生态环境局还会进行专题研究,加强与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业务对接,及时沟通、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为企业申请储备排污权指标提供指导和服务。厦门在释放政策红利的同时,让企业真正体会到了“放管服”带来的高效便民。 获益于这项改革的企业发自肺腑地点赞,印证了这步改革“先手棋”的成效所在。

  创新4

  率先推行项目新增总量在排污之前交易取得

  排污权交易改革的一大突出特色,便是可以盘活“无形”资产,为企业增资减负。随着改革步伐加快,厦门进一步创新,通过调整优化审批环节、制定激励政策,充分激发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的积极性。

  2018年12月1日起,我市正式取消排污权交易前置审批,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由环评审批前取得、调整为建设单位承诺在排污之前取得。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提升了项目前期的工作效率,有力支持企业项目加快落地。更为重要的是,该创新政策缓解了企业因建设周期长而沉淀排污权交易资金的压力,大大释放了企业转型发展的动能。

  值得一提的是,市生态环境局还及时组织和指导减排企业进行可交易排污权核定,排污权的金融属性也被充分发挥出来。与金融机构协调开展以企业购买的排污权为抵押物的贷款业务,真正盘活了排污权这一“无形”资产。此外,我市还将排污权收入纳入环保专项资金统筹管理,对清洁生产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引导企业源头控排、主动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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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权交易制度

  凸显五大成效

  随着改革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无疑成为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一块“点金石”。推动污染减排,为发展腾出总量空间;源头控制污染增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放管服”水平,助力项目快速落地;全面开展排污权核定,支撑排放总量管理——这五大改革成效,离不开一步一脚印坚实的探索创新,一个个亮彩数据正是其最好的注解。

  成效1

  推动污染减排

  为发展腾出总量空间

  注解:推行工业全行业排污权交易后,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现有排污单位通过提标改造、深度治理等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形成的可交易排污权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出售来获得收益,污染减排成效凸显。

  【亮彩数据】

  截至目前,全市28家企业减排形成可交易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80.12吨,氨氮10.68吨,二氧化硫1012.49吨、氮氧化物1299.21吨,出让收益可达8000余万元;全面梳理和收储四批共72家关停工业企业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496.28吨,氨氮38.13吨,二氧化硫2038.33吨,氮氧化物1315.13吨;投入集中式水污染治理设施减排项目,收储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5736.3吨,氨氮800.47吨,为厦门市绿色发展腾出了总量空间。

  成效2

  源头控制污染增量

  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注解:推行排污权交易,明确新(改、扩建)项目所需的新增排污权须通过市场取得,企业更加注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产生,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亮彩数据】

  交易制度施行以来,全市475个项目通过交易取得排污权,交易指标2875.75吨,交易金额8367.31万元。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通过主动升级生产工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预计减少了75%以上,实现绿色转型的同时也减少了成本支出,真正做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

  成效3

  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注解:储备排污权优先保障集中供热(气)、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和小微排放项目建设,并对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予以80%的价格优惠。同时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和省级以上工业区外的建设项目实行排污权倍量交易。

  【亮彩数据】

  截至目前,储备排污权已保障天马微电子等12个重点项目和441个排放项目建设发展,切实促进区域产业布局优化,助力厦门市高质量发展。

  成效4

  提升“放管服”水平

  助力项目快速落地

  注解:在全省率先试行储备排污权直接委托交易平台,协议出让保障重点项目和小微排放项目。在疫情期间,储备排污权采取线上超市模式,通过卖方挂牌方式出让保障全市建设项目。率先推行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在排污之前通过交易取得,保障项目及时落地。

  【亮彩数据】

  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有271个项目受益,节省审批时间约2710个工作日。率先推行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由环评审批前取得调整为建设单位承诺在排污之前取得,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10个新(改、建)项目受益,为企业节省3100个工作日,减少建设期沉淀资金约3002.061万元。

  成效5

  全面开展排污权核定

  支撑排放总量管理

  注解:主动对接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与排污许可控制总量衔接原则和方案,结合国版许可证核发工作安排,推进排污权核定和信息登载管理,推动污染物排放监管从“浓度”控制向“浓度、总量”双控转变。

  【亮彩数据】

  截至目前,完成全市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169家的排污权核定与登载,实现全市核发许可证的重点排污企业全覆盖。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宣传处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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