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研究:坚定文化自信 传承发展好厦门优秀传统文化

来源:市政研会发布于:2019-06-18

坚定文化自信 传承发展好厦门优秀传统文化

市委宣传部 唐向阳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号召全党全社会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作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我们要积极响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进取、勇于担当,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新时代的厦门文化繁荣贡献力量。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思想,努力传承发展好厦门优秀传统文化。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思想,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把握好文化自信的重大意义。这个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事关”上,即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的独立性;二要把握好文化自信的根本源泉。这个根本源泉源自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根基,源自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源自于社会主义文化日益繁荣兴盛的生动局面,源自于伟大的民族精神,熔铸于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要把握文化自信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习总书记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的方向和发展道路;四要把握建设当代文化的基本方针。建设当代文化,既要坚定文化自信,又要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五要把握坚定文化自信与文化改革发展的关系。既准确把握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与产业属性二者的关系,又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无论怎么改革,坚持阵地不能丢、导向不能偏。六要把握好坚定文化自信与文化传承创新。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坚持创造性传承,创新性发展;七要把握好坚定文化自信与文化开放。“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化因互鉴而丰富”,在坚定文化自信的同时,要积极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

二、厦门优秀传统文化和当前面临的困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金砖厦门会晤上指出,“厦门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这是对厦门城市历史文化底蕴的充分肯定。厦门人民在长期生生不息的繁衍发展和拼博奋斗中,形成了自身富有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主要有忠孝仁爱的儒家文化、爱国爱乡的华侨文化、勇于牺牲的革命文化、特色各异的闽南民俗文化、海纳百川的海洋文化等。

然而,我市在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上也存在一些不足、面临一些困境:一是宣传推广不力。厦门不少特色传统文化,由于宣传推广不够,很多人包括厦门本地人都不知道。比如红色文化方面,当年震惊中外的中共地下党的破狱斗争旧址,很多人就不知道。以厦门地方戏曲、历史名人、革命历史题材、华侨文化、嘉庚精神、海洋文化、鼓浪屿等经典特色题材创作制作的影视作品屈指可数。二是体制机制不活。比如厦门地方戏曲,人才进出渠道还不畅,人员出入机制一直难以突破现行政策,人才队伍结构无法优化,戏曲剧团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比较突出。文保单位管理体制还不活,游客的多与少基本不对管理人员的工资收益构成影响,无法调动内部积极性创造性。三是开发利用不够。有的展示形式单一,表现手法雷同、缺乏特色,缺乏对传统文化内涵的挖掘,缺乏对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表达。有的展示内容陈旧、更新少,一盘录影带一放好多年,很难吸引“回头客”。有的文物点虽然修缮一新,但游客稀疏,如何解决叫好又叫座的问题,如何使文物史迹活起来问题突出。

三、传承发展好厦门优秀传统文化

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强调,兴文化,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去年,中央专门下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今年10月,中办、国办又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再次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新的要求。为贯彻中央、省委的有关决策部署,今年119日,我市印发《厦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提出要“经过35年努力,推动厦门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体系初步形成,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得到有效挖掘保护,中华文化基因得到有效传承,整理一批文物典籍、提升一批文化遗产、建设一批文博场馆、创作一批文化精品、打造一批传播平台、办好一批主题活动,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到2025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建立,厦门优秀传统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实现在省内有实效、系统有亮点、全国有影响 ”。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要着重抓好“六大工程”。

(一)中华民族精神传承发展工程。深入挖掘许濙、苏缄、苏颂、朱熹、郑成功、陈化成、陈嘉庚等厦门历史名人文化资源,举办纪念名人、传承名人精神的座谈会、研讨会、展览会,创新提升朱子文化节、朱子文化高峰论坛、苏颂文化节、海峡两岸郑成功文化节、嘉庚论坛、嘉庚精神主题宣传系列行动等品牌活动,不断扩大厦门名人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好历史文化名人相关重要历史遗迹遗存的普查和保护工作。发挥同安作为朱子首仕地和朱子文化发祥地的独特优势,加强朱子书院建设,不断扩大朱子文化国际交流,加强朱子文化基础学术理论研究和朱子文化文艺精品创作,推出一批有影响的学术成果和文艺精品。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鼓励扶持以厦门历史文化名人为题材进行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打造诗意厦门文化品牌,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通过举办活动、搭建平台、培养人才等方式手段,在全市营造学习中华优秀传统经典、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文化氛围,推动中华民族精神更广泛更深入地为人们所熟知、所热爱、所奉行。

(二)红色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全面调查摸底全市红色文物资源保护、传承和弘扬情况,依法按程序提升一批革命文物保护级别。编制厦门市红色文物保护规划,推动红色文物落入全市“多规合一”一张图。每年结合文物修缮工程,安排一批红色文物工程项目,逐步提升全市红色文物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红色文物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作用,加强红色文化研究整理、挖掘传播和文艺创作等工作。

(三)闽南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一是积极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二是推动建设厦门闽南文化博物馆。配套建立世界闽南文化研究中心、世界闽南文化资料中心,加强闽南文化数据库建设,集参观展示、旅游购物、讲坛讲座、教学传习、学术研究、资料查阅等多种功能于一体,高站位、高标准,建成世界闽南文化地标、厦门城市文化地标。三是加强理论研究。加强闽南文化、华侨文化、海洋文化、集美学村文化的理论研究,组织编辑出版闽南文化系列丛书及华侨文化、海洋文化相关研究成果。继续抓好“口述历史系列”的编辑出版工作,整理出版闽南话童谣、闽南语俗语、民间故事、厦门华侨人物等系列丛书。编辑出版闽南地区名家名作的书画、名人画传和老照片名信片,编辑出版有关厦门和鼓浪屿的历史老照片画册等。推动在厦高校加强闽南文化的学术研究,开设闽南文化专业课程,争取设立闽南文化硕士点、博士点。支持开展“厦门学”研究工作。四是加强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发挥厦门区位和“侨”“台”优势,积极搭建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平台,提升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水平。持续办好海峡论坛、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龙舟文化节、海峡两岸“读册歌”广播电视大赛、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南洋文化节、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国际时尚周、闽南童玩文化节等对台对外交流节会,充分发挥厦门作为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的作用,充分发挥闽南文化在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民心相通、情感交流平台方面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海外闽南同胞同乡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我市文化机构和民间社团走出去开展对台对外交流合作,扩大对东南亚文化艺术交流,加强与东南亚闽南语文化圈及国际友城间文化交流合作,推动闽台新媒体合作、青少年交往和民间文化交流,增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五是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加强以闽南文化、海洋文化、华侨文化为题材、尤其是现实题材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手段持续宣传,继续提高闽南文化在市民、游客中的知晓率。六是推动与科技、创意产业相结合。搭建闽南文化数字化平台,推动闽南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发展,构建闽台文化创意产业研究联盟。

(四)民俗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深入挖掘民间民俗文化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发挥好民间民俗文化在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以传统节日、文化节庆为契机,组织开展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内涵,形成新的节日风俗,推动地方民俗文化活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念相融合,使有益的民俗文化价值深度嵌入群众日常生活。对湖里福德文化、保生慈济文化、开闽王文化、大使公文化等民间信仰进行研究阐释,作出符合当代文化发展要求的表达,推动民间信仰文化改革创新、兴利除弊。对婚庆、丧葬等民俗习俗进行积极引导,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反对铺张浪费,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加大对姓氏族谱文化、乡规民约、家训家规、宗祠文化等民间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力度,如对苏氏家训、颜氏家训、朱子家训等的传承保护,开展我的好家训活动。二是实施传统手工艺振兴项目。促进优秀传统手工艺传承发展,制定我市传统手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培育一批传统工艺振兴项目。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对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工艺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搭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平台。充分发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在传承振兴传统工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传统工艺项目创新创业能力。

(五)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工程。坚持以专业文艺院团为主体,以艺术家为骨干,以戏曲教育普及和传播交流为重点,大力推动剧目创作、人才培养、艺术传播、研究整理、生态保护等建设。一是推动闽南戏曲艺术中心项目建设。解决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厦门金莲陞高甲剧团办公场所、排练场所、演出场馆问题。二是创新完善戏曲人才培养机制和用人机制。研究我市戏曲人才培养计划,采取院校培养、校团结合等多种方式培育人才。鼓励戏曲表演类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戏曲职业教育教学。探索创新专业戏曲剧团用人制度。三是加大戏曲精品剧目创作扶持力度。推动歌仔戏、高甲戏、南音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发展,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剧目。四是加强地方戏曲传播普及和推广。采取政府购买方式推动地方戏曲下乡惠民演出,鼓励支持精品剧目到外地开展巡演活动。在主流媒体开设地方戏曲专栏专题,加大对地方戏曲艺术活动、精品剧目和优秀人才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民间文艺院团的扶持。办好“文艺名家”周刊,不断提高我市文艺名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是推动戏曲进校园工程。将“戏曲进校园活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结合院团文化惠民演出工作计划推进。建立厦门市戏曲进校园演出剧目库,展演主要以歌仔戏、高甲戏、南音等地方戏曲剧种为重点,配套组织实施“六个一”活动:每个学生每年至少观看一场戏曲戏剧演出;在有条件的大学开设一门戏曲艺术教育选修课;在有条件的学校举办一次戏曲专题讲座;鼓励支持大中小学校成立一个戏曲兴趣小组或戏曲社团;推动一批专业戏曲院团、戏曲教育学校与有条件的学校结对子开展志愿活动;培育一批戏曲进校园示范学校。六是加强戏曲的资料保护与理论研究。对南音、歌仔戏和高甲戏项目进行分类保护,加强对地方戏曲的抢救与保护。运用现代技术对各剧种的优秀传统保留剧目、现存地方戏曲文献和散落民间的各种传统戏曲珍贵史料等进行整理和保护。进一步做好对老一辈艺术家舞台实践和表演技艺的记录整理。加强对地方戏曲的发展历史、表演特色、剧本创作等的理论研究。编辑出版相关资料与研究著作。

(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提升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作的工作部署,认真总结鼓浪屿申遗成功经验,以更高标准推进厦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努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好文化遗产资源基础工作,加强文化遗产挖掘研究,持续做好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推进闽南红砖建筑申遗工作,推进考古和相关遗址保护,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和传统村落保护,强化城乡建设中的文物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宣传处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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